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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北京大学医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

一、课程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两种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的不同,形成性考核由平时作业、论坛和实验等多种形式构成。总结性考核为课程期末考试。形成性考核和总结性考核各占一定的比例。

二、形成性考核

1.每门课程根据其性质和教学要求布置网上平时作业,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网上作业分为客观作业和主观作业两种类型,客观作业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显示分数,平台只保留最高分数;主观作业平台只保留最后一次提交结果,在作业区关闭之后统一由老师网上批改。

3.有网上论坛要求的课程,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题讨论以获得相应成绩。

4.实验和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在学习中心完成,由学习中心进行考核。

5.作业、论坛和实验等各项形成性考核成绩以一定比例记入课程总评成绩。

三、每门课程关于形成性、总结性考核的具体要求需进入网络课程查看相应说明。

四、考试预约

1.考试预约是指学生在考前针对自身情况选择要考试的课程,进行考试预约,学院据此作出考试安排。考试预约是学生参加考试的前提条件,学生只有按时完成某门课程的考试预约,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2.课程预约考试的前提条件:选定的课程从网上开通到课程考试时,学习时间满三个月。

3.学院于考前三个月发布约考通知并开通约考。学生须在约考期限内通过网上教学平台预约参加考试的课程,并对系统自动配考课程进行确认或修改,每次考试最多可预约8门课程。

4.约考关闭前可以退约考,约考截止后不得退考。约考课程如不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即为自动放弃一次考试机会。

5.在学习期限内,考试未通过可再次预约考试,每门课程最多可参加三次考试。若课程总评成绩已通过(状态为“未激活”),将不允许约考。成绩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通过激活状态获得剩余的提交作业和约考的机会。

五、考试方式

考试一般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部分课程采取网上考试的方式。

六、考试时间

学院每年安排两次课程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九月。具体考试安排参见相关通知。

七、考试科目

1.学院按照课程考试计划实施考试,每次考试均会开放全部课程。

2.在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学院将视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进行必要调整。

八、考试地点

纸质考试在各学习中心组织落实,具体考场安排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习中心发布。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九、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采用两种评分方式。课程考核、毕业实习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满分为100分)。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2.课程中包含实验内容时,实验部分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由学习中心进行考核并导入平台。

3.每门课程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实验成绩、活动成绩、进度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按一定比例组成。学生取得各项成绩后,方可合成课程总评成绩。

4.对重考的课程,以最高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

5.学生在考试中有违纪或作弊行为时,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十、成绩管理

1.实验和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的复核、登录和汇总由学习中心负责,并在课程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学院审核。

2.所有考试结束后三十五个工作日发布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学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成绩进行查询和复核,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答复。逾期不再受理查询与复核。

3.接受学生成绩查询和复核完毕后,成绩进入归档管理,不得更改。

十一、关于政府组织的考试

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和要求届时参见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