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褒奖优秀学生、展示优秀毕业生风采,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学院定期开展对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类别和评选条件
评选类别分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在籍满一年,学习成绩优良,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2.5以上;
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学期间未有任何违纪记录;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班集体,在班级中有良好影响,能起带头作用;
由所属学习中心推荐,原则上根据每年学院评选人数要求,优先按照成绩排名评选;
在评选年度中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或参加医疗下乡、支援边远贫困地区等任务中表现突出,荣获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籍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2.5以上;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院和班集体,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班级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学期间未有任何违纪记录;
关心同学,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完成学校和班主任分配的工作任务;
由所属学习中心推荐,原则上根据每年学院评选人数要求,优先按照成绩排名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当年度以优良成绩完成全部学业,获得学士学位;
在学期间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热爱学院,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未有任何违纪记录;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班集体,在班级中有良好影响,能起带头作用;
由所属学习中心推荐,原则上根据每年学院评选人数要求,优先按照成绩排名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一)学院根据年度评选安排发布评选通知,设定本年度评选范围及要求;
(二)各学习中心组织学生参评,根据年度评选要求向学院提交评选资料;
(三)学院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提交的参评学生进行筛选,确定最终优秀名单,进行公示;
(四)获奖学生由学院进行表彰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