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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北京大学医学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保证答辩效果及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一、答辩对象

凡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含)以上,方可申请学位。

二、答辩条件

    全学程无违纪记录。

    满足毕业条件,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

    达到北京大学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要求。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含)以上。

三、答辩安排

答辩每年安排两次,一般在5月、11月组织。每名学生有两次答辩机会,当批次不能参加答辩的,需提交延期答辩申请,有且只有一次机会参加下批次答辩,否则只能申请毕业。答辩文章题目须与毕业论文终稿保持一致。

四、答辩形式

    现场答辩:京内学习中心答辩学生到北京大学医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答辩。

    远程视频答辩:京外学习中心答辩学生到当地学习中心进行远程视频答辩。

五、答辩小组成员组成

答辩小组由1名答辩组长及至少2名答辩教师组成,每组配备1名答辩秘书。成员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和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具备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风端正,能够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答辩任务。

    答辩组长:具有本专业5年及以上毕业论文指导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

    答辩教师:具有本专业3年及以上毕业论文指导经验,中级及以上职称。

    答辩秘书: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且与答辩学生无任何利益关系的人员担任,负责答辩期间的记录工作。

六、答辩流程

学院根据答辩条件整理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并于答辩前将答辩安排、答辩地点、答辩方式及答辩相关要求在学院平台以通知形式发布。各学习中心将答辩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到学生本人,并组织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具体答辩流程:

    答辩组长主持答辩会,介绍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流程及答辩顺序。

    答辩学生进行答辩陈述,重点阐述论文的选题原因、主要内容及研究成果、结论等,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及学生答辩。答辩小组成员一般提出3-5个问题,包括与论文有关的理论依据、基本知识、调研方法等,综合考察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问后学生进行简明扼要地回答。答辩陈述及答辩提问回答环节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秘书记录答辩全过程。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内部讨论,评议论文答辩情况,并在论文答辩情况记录表上填写评语和答辩成绩。

七、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实际答辩情况以及毕业论文水平,综合评定给出论文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分为五个等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八、答辩特殊情况说明

凡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确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无法按要求参加答辩的,需要在答辩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习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由学院审批。具体可按以下方式申请延期答辩、异地答辩:

    延期答辩: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与当前批次论文答辩时,须提前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方可参加下一批次答辩。需注意: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的学生只剩一次答辩机会,且只能参加下一批次的答辩。如申请延期后仍不按时参加,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异地答辩:学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前往安排的答辩地点参加答辩,需提前向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近期电子版照片一张,由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报学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可参加异地答辩(含所有不能在安排答辩地点参加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