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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北京大学医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落实本科层次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的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普通高校网络教育本科学生,实行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考,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为规范本院学生参加全国统考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对象

本院入学批次为2004春季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都要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本院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为《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考试时间

每次具体考试时间将提前在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cdce.moe.edu.cn)上公布。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统考, 每次参加考试的门次由学生自己选定。

四、报名与考试

1.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cdce.moe.edu.cn)进行报名、缴费。

2.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cdce.moe.edu.cn)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 从2019年开始,内地学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不再允许使用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报考。考生需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与考场出示的证件必须一致。

4. 统考考试方式一般采取机考(网考)形式。

五、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及《北京大学医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二、三条之规定,给予违纪考生严重警告,并取消当批次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给予作弊考生严重警告,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停考两次,取消学位申请资格。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和学位申请资格。

六、成绩管理

1. 网考办为考生建立了统考考籍档案,不再发放统考考试合格证书。

2. 考试成绩由教育部网考办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发布,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统考成绩:

(1)网络方式:登录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cdce.moe.edu.cn),使用“考生入口”—“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

(2)考生可登录学院平台查询统考成绩。

七、关于免考

1. 各类免考条件及其适用的学生范围和免考科目情况。


免考条件

适用学生

免考科目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所有专业

全部科目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

计算机应用基础

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前)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

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2006年1月1日前)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笔试成绩合格证》即可)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

户籍(以身份证的为准)在界定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详见教高[2004]5号文件的附件)见附件页码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日语专业

大学英语

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日语专业

大学英语

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公共外语为日语

大学英语

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公共外语为日语

大学英语

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公共外语为俄语

大学英语

已参加统考且成绩通过

所有专业

已考科目

已通过应报考科目上一级别统考且成绩通过

所有专业

应考科目


2.办理免考的程序

(1)按照学院统考免考办理通知,学生在学院平台自行申请免考科目,并上传所需要的电子版材料;

(2)学生持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学习中心复审,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手填“免考申请表”,中心在学院平台对学生的免考申请审核通过;

(3)学习中心向学院报送学生“免考申请表”及“免考汇总表”;

(4)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上报网考办,网考办对学生免考数据进行终审。

八、学院有权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本办法进行修订。